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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驾驶证审验

发布时间:2008-05-08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  

1、申请材料

(一)机动车驾驶证

(二)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(粘贴驾驶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)

(三)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2、办理程序

(一)在车管所领取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。

(二)在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,或者在哈院住车管所体检中心进行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。

(三)持机动车驾驶证、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、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车管业务大厅办理。

(四)留存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及驾驶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(五)打印《回执单》,交驾驶人留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