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驾驶证审验
发布时间:2008-05-08 来源: 作者:
1、申请材料 (一)机动车驾驶证 (二)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(粘贴驾驶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) (三)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、办理程序 (一)在车管所领取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。 (二)在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,或者在哈院住车管所体检中心进行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。 (三)持机动车驾驶证、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、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车管业务大厅办理。 (四)留存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及驾驶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(五)打印《回执单》,交驾驶人留存。
